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鞍政办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期,市政府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各签状单位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从验收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市政府与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状的签订,积极有效地推动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促进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提高了社会化消防管理水平,加大了消防资金的投入,整改了一大批各类火灾隐患,有力地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第一,领导重视,层层部署抓好落实。大多数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能够高度重视,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干部任职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本单位消防工作,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并解决实际问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多措并举,积极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很多单位加大了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在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的同时,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工作各项基础材料齐全。鞍钢集团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改善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彻底整改了历史遗留的化工总厂等重大火灾隐患,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中国网通鞍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石油鞍山销售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市卫生局积极整改了市中心医院和汤岗子医院龙宫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人防办投资3000万元整改了钻石城和地下街的重大火灾隐患。

  第三,积极宣传,努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多数单位能够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强化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干部职工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保证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市教育局等单位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编制了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读本,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制作消防宣传图板、条幅,建立消防宣传画廊,并利用“119”宣传日等时机进行消防宣传,使广大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