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
76.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抓好公共养老设施建设,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奔小康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
九、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努力促进教育医疗公平
77.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8.继续落实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课本费、补助寄宿费和班车费等政策,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9.威海城区新建和扩建校舍2万平方米,进一步缓解城区中小学班额过大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0.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把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视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鼓励发展各类民办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职教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81.继续完善校地共建机制,大力支持驻威各高校的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高区管委)
82.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物价局)
83.加快镇卫生院、中心卫生室的上档升级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和保障能力,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84.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现代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
十、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6.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抓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服务、动漫产业的发展,活跃文化艺术创作,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加快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市民文化中心等工程建设,完成威海剧院改造,完善和强化市艺术馆、图书馆的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挖掘、保护和利用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建委、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87.选择436个有条件的村,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发挥现有体育场馆作用,继续补充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吸引更多国内外重大赛事来威举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