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推进威海新外滩、金线顶公园、环翠楼公园改造等工程,建设一批街头和小区的小游园、小广场。完成烟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市区燃气管道配套,新增天然气用户8000户。加快49个城中村改造步伐,实施塔山中路等19条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工程,在侨乡广场等交通流量大的区域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建委)
65.市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3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6.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搞好背街小巷、繁华街区、城郊结合部的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7.搞好文化路等4条路段的排水工程,妥善解决集中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房管局)
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8.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完成中心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和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年内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69.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介绍行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加强劳动执法监察,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指导线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0.继续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试点,做好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增加2万、3万和3.5万。(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1.加强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审计局、监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2.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
73.深入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年内开发经济适用住房28.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民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4.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