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全市15-49岁人口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年达到75%以上;人员流动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客运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各级党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开课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与技能培训。
(3)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4)每个市区、开发区建立1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5)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点(门诊);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85%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关怀救助;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7)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市区、开发区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
1.做好大众人群宣传教育。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在各城镇主要路段、街头设置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媒体要积极刊播艾滋病防治及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加强“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各重点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每周更新1次内容。
2.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教育,使艾滋病防治知识进入家庭、学校、社区、农村和重点场所。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设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1次宣传内容;有关部门每年至少为每户城乡居民发放1份宣传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初中以上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开设课程、专题讲座、换水游戏、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活动,宣传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初中以上学生健康处方发放率和换水游戏开展率要达到100%。省政府确定的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备有供顾客自取的宣传材料。劳动保障、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大型工程、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或流动人口聚居场所,通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监狱、劳教、收审、拘留等监管场所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人口流动量大的交通、旅游、商业、休闲等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或放置宣传材料。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在职工中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网吧、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场所要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