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7]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威海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国办发〔2006〕13号),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
艾滋病是国家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也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热点问题。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与控制艾滋病规划,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我市艾滋病疫情一直处于低流行水平,但防治形势不容乐观。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分部门、单位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防治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公众艾滋病防范意识及知识知晓率还不高,高危行为干预缺乏支持性环境,专业机构和队伍不够健全,防治经费短缺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群众、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一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是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综合治理;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宣传,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多种措施并举。
(二)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减少艾滋病的危害,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扩展和蔓延,确保到2010年艾滋病疫情继续处于低流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