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有关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对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全市节能责任目标的考核;负责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的审核和超标准耗能的确认及实行超标准加价收费工作;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能源监察监测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转报由省经贸委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制造业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七)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
(八)指导市场营运和市场运行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全市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九)牵头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交通综合运输等现代物流业工作。
(十)编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和监督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保障产业安全;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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