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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建发[2007]2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陵示范区建设规划局:

  春节将至,农民工返乡进入高峰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发矛盾的敏感期。为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1月25日国务院清理建设领域施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清欠成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建设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市函[2007]57号)、《关于做好春节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市电[2007]12号)要求,现将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紧解决清理旧欠工作。继续推进旧欠清理工作,尽快把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剩余的拖欠清理偿付完毕。旧欠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拖欠工程款为何种原因,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在春节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或约定全额支付完毕。对未在网上申报,经投诉发现存在拖欠的项目,也要限期认真予以清理,并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切实解决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发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各地区要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防欠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拖欠问题。对已发现的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办法,限期加以解决。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要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限期清偿,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将拖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其加以限制。

  三、严禁政府投资项目发生新的拖欠。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制度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政府集中采购、代建制等管理方式,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严禁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单位带资承包,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发生拖欠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目前已发生拖欠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制定支付计划,筹措支付资金,争取在春节前解决,限期内仍不能解决的,要通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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