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巩固清欠成果,继续做好历史旧欠的偿还工作,完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止新欠的保障措施,加强监管和信用制度建设,研究解决新竣工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3、切实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工作监管。加大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劳动安全问题。加强城市公用事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故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的法规制度,重点完善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提供服务,努力为城市居民生活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积极组织参加《关注人居环境》、《关注百姓“暖屋子”问题》专题“行风热线”,认真解决私建滥建、房屋质量、物业、供水、供热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投放力量认真办理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投诉办结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发挥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渠道,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几点要求
1、深刻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全省建设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把“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经常研究部署,狠抓监督检查,落实推进措施,努力在全省建设系统形成一个积极争创最佳单位的良好氛围。为了扎实有效地抓好“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各级建设部门必须进一步地加强“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再创最佳成绩。
2、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努力赢得群众认可。抓“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重点要在练内功、强素质、求实效上下功夫。要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同时还要通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3、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共同争创最佳单位。要继续把省、市(地)、县(市)三级联动作为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基础,加强行业指导,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抓点、行业主管部门抓线”责任制、表彰先进、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召开最差单位现场会等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上下合力,共同努力,切实提高“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成效,提升行风评议位次,再创最佳工作业绩。为了加强对“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单位在7月份对本单位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各市(地)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的自查报告,于7月20日之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12月份各单位要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12月中旬之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省建设厅要对各市(地)建设系统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必须对所辖各县(市)建设系统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情况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成果,确保上下形成合力,共同争创最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