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1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7]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要以“三排查、三落实”为契机,针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集中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确保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把安全生产纳入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把排查影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部位,落实任务和责任作为“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之一,作为全年督查工作的重点,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攻坚年”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对应急管理和处置重大事故中的问题、法制建设和执法中的问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的问题,以及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执法中的问题等,都要抓住不放,认真加以解决。要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两办”《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落实任务和责任的方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排查的重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工作措施和标准。要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2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明确的重点工作作为排查和落实的重点,把历次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作为重点,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作为重点,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疏理归纳、分类建档、分析研究、逐条逐件制定整改措施;排查落实工作方案要与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分阶段、分项目、分责任、分时限排查、落实工作方案,并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