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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中心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为铁岭经济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层次低,对外开放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滞后,环境污染仍然较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当年产生量的25.9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退化严重,土地退化、天然湿地面积减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环保工作任务仍然很繁重。

  为切实加强“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铁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铁岭,推进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步伐,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全面建设沈铁工业走廊和各类工业园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全市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利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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