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办[2007]2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市县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迈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对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工程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给予表彰。
一等奖:陵水黎族自治县、万宁市、海口市、三亚市;
二等奖:澄迈县、琼海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
三等奖: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儋州市、白沙黎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