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07]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海南省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适应我省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政府。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应体现五个有利于:有利于政府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有利于政府运作模式改革和流程再造;有利于改善政府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政府办公效率、行政监管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和宏观决策水平;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发展规划》要求,全省统一建设基础性、综合性、共性的平台和系统;各部门、行业业务系统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自分步实施。
(二)整合资源,互联互通。加强现有网络基础、信息资源、业务系统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发挥现有资源最大效益。
(三)突出应用,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政府业务和社会公众需求,突出应用、稳步推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对外服务质量。
(四)统一标准,加强保障。全省电子政务各项系统建设要严格遵循国家和本省统一的标准及规范,建立健全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相适应的组织、制度、安全等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