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配置好的输液成品应立即进行包装。存储输液成品的容器应密闭良好且定期消毒,输液由专人运送到护士站,并经主班护士验收并签字。
(十四)所配置药物出现热原反应者,经查明原因,若属于该批药品的问题,应停止使用该批药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五)中心内应进行全封闭软袋输液的配置,便于存储、操作和质量管理,同时防止在输注过程中开放或半开放的输液系统从外界引入污染,对患者造成伤害。
第六十条 中心内药师应定期与临床联系,改进不合理处方。听取临床医务人员的意见,不断提高用药质量,并有记录。
第十章 临床药学工作
第六十一条 中心内应配备临床药师从事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第六十二条 本中心应开展与其工作相关的临床药学工作,以提高静脉药物的疗效、防范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第六十三条 本中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包括:
(一) 审核静脉药物给药方案的安全性:从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物配伍禁忌、药物中毒、药物滥用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等方面,分析待配置的处方,若有可能是或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应立即电话或当面与经治医生讨论沟通,推荐正确、合理、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及处方。若有争议,经治医生坚持其治疗方案的,应由经治医生或其上级医生在有争议处方上再次签字以示负责,方可为其继续配置。若发现处方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应拒绝配置。
(二) 推荐适合的肠道外营养药物处方:定期抽查肠道外营养患者用药、相关检查的变化及所需热量,根据患者营养需求与疾病状况,推荐适合的肠外营养处方。
(三) 定期向临床医生推荐最新的药物治疗信息和正确的药物治疗方案。
(四) 参加与静脉药物有关的药物不良事件的处理,包括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中毒等,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所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临床药学工作,都应有详细记录,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并归档保存。
第十一章 信息流程管理
第六十四条 中心内需建立与医院信息系统相结合的信息流程,以保证病区内录入的输液医嘱可以直接传送到中心,保证实现中心内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及处方的直接打印等。在实现网络信息传递的配置中心内建议安装注射剂体外配伍审查网络版软件进行处方的审核,以实现最大程度上减少输液使用的不合理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