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根本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加快建立完善层次不同、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网络,为提升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经验典范。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真正能够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服务问题,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保证所建成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和示范单位的质量。
目标任务: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培养自己的典型,可以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也可以是养老机构,并积极争创全省、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和示范区(市)。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力投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并要建立一支经培训的专业化为老服务队伍,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精神慰藉、爱心护理和紧急援助等各方面的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06﹞100号)要求。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实施(2007年3月底?--4月上旬)学习有关文件,部署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进行组织动员。
(二)申报(2007年4月中旬--4月底)。各省辖市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在所辖市(区)或养老服务机构自行申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考察、考评,确定本地推荐单位,并于2007年5月10日前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包括:参评区(市)和养老机构的申报登记表、典型事迹材料、自查得分情况表和所在省辖市民政局考察、考核书面意见。
(三)评审验收(2007年5月中、下旬)。根据各省辖市申报情况,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验收小组,对各地申报单位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考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