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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筑府发[2007]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我市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森林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环境立市”战略布局,结合创造优良生态环境和为社会提供日益丰富林业资源的工作要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克服困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林业目标任务,在生态工程建设、造林绿化质量、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年共完成市级退耕还林5000亩、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1万亩、天保工程封山育林1.9万亩、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造林1.06万亩等建设任务,森林防火控制在0.6‰以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9.85%,病虫害防治率达到89.6%,各项森林防护指标值均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做好2007年全市的林业工作,全面推动魅力林城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造林绿化的先进区、市、县进行表彰。

  希望林业部门广大职工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争创林业建设新优势,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环境优美、人居舒适的“国家园林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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