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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城市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坚持“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历史文化底蕴,重点保护好慈清寺、魁星楼、秀峰塔、白塔、洗心亭、八景亭、四望阁、驻跸塔、银冈书院等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古迹,挖掘开发李成梁望花楼及红学遗址,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新的亮点。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颁发《铁岭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挂牌建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有力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制定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

  3.实施城市景观工程。从争创“街容示范路”入手,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把广裕街、柴河街、文化街、岭东街、汇工街、工人街、长青路、市府路、银州路、南马路、北市路、繁荣路等街路建成“街容示范路”。继续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定具体的建设和管理办法,推进临街已建建筑的亮化改造,促使新建项目亮化工程的同步实施,不断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城市主干道灯光亮化率达到97%以上。制定实施市区户外管理规定,结合我市街景改造和环境整治,对城区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厅等实施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铁岭山水、历史文化等自然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分片拓展、绿脉相连、结构整合”的原则,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蓝天碧水、绿树成荫、空气清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风光优美的生态城市。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实施城市绿楔工程,建设城市生态绿廊。如:铁西灌渠绿化、废弃铁路路基绿化、环城防护林绿化、柴河两岸绿化等。加强龙首山植被保护、开展林相改造,提高阔叶林、次生林比例。选择市树枫树大片栽植,增强山林季相。加强柴河、辽河岸堤植树,形成两条绿色走廊。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大气污染的指数巩固在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

  要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突出抓好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管网面积普及率达到90%,污水管网处理率达到80%。按照“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的原则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研究落实解决市区供水矛盾的综合措施,实现城市供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增长,供水普及率达到98%,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继续加强城市管道燃气建设,市区燃气普及率保持在90%(含液化气),管道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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