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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104号)


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响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号召,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进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为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发展用地基础,组织开展本次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

  二、任务目标

  2006年12月底在有关城区范围内完成2000亩农用地征收工作,力争完成4000亩。具体任务指标:叠彩区1000亩,七星区2000亩,雁山区1000亩。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王大平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蒋炳穗秘书长、陆华军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建规委、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财政局、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房屋拆迁办、土地开发办等部门及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主要领导组成。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桂林市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何年养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协调指导工作组,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城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工作组组长由涉及征地的城区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直有关部门一位副职领导和城区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业务素质好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征收土地的工作。城区部门及乡镇要抽调足够的力量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征地工作。各级领导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城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项目征地实施工作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领导小组在工作总结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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