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Ⅲ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局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后,及时报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请求省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城市通报情况。
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并按市卫生局和本级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1.3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卫生局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全市发出通报。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