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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九)认真实施《信访条例》,积极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

  在《信访条例》颁布后,各级政府狠抓学习培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分层次举办了《信访条例》培训班。成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或由兼管科室负责,安排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建立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领导包案下访,坚持首问负责制,实行信访接待一站式。对重大信访事项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当场调查,当场研究,迅速处理,坚决控制进京去省上访。市交通局、民政局、建委等部门的领导认识高,主要领导认真抓,本单位受理的信访案件逐一得到妥善处理,结案率100%,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进展的不平衡。各地区、各部门该项工作开展的进度、水平、效果相差很大。有的地区、部门抓得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有的地区、部门抓得不实,效果不大。总的看,市直部门好于县(市)区部门,县(市)区部门好于乡(镇)街,特别是乡(镇)街之间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情况尤为突出。有的地区重视招商引资,却忽视法制环境建设,执法职责不清,仍习惯于“拍脑门"决策,随意执法。

  (二)一些领导对贯彻《纲要》和《实施意见》重要性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些领导认为《纲要》太宏观、太抽象,实际作用不大,有的甚至认为落实《纲要》是国务院的事儿。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认真研究落实。

  (三)一些基础工作和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依法行政的制度和机制仍未形成。有的部门尤其是县、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薄弱,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虽有制度,但内容陈旧,没有及时调整、修订,只是作为应付检查的摆设,不能起到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

  (四)法制机构薄弱。县(市)区虽然设立了法制办,但人员少、专业人员缺乏。有的县法制办仅有2至3人,配备人员最多的县(市)区法制办也只有5人。7个县(市)区法制办均无交通工具,也无必要经费,这与日趋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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