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监督制度和层级考评制度日趋完善。2006年的年度考评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正在进行,三年考评结果汇总后,按规定将召开法制工作会议,政府将进行表彰。
(六)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辽宁省行政复议办法》,积极受理,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改革审理方式,推行当面审理和重大案件听证制度。化解了一批在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等方面发生的行政争议,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受理36件行政复议案件,基本做到了按期办结,公正处理。市审计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依法撤销了下级机关的1件审计决定,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河区成立了分局。开原市、调兵山市正在准备将联合执法过渡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体制。市林业局等部门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八)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基层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市政府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乡(镇)法制机构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从抓乡(镇)依法行政典型入手,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乡(镇)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各乡(镇)普遍确定一名副乡级领导主管法制工作,并确定司法所具体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业务。铁岭县平顶堡镇正式成立了法制办,配备了专职法制办主任,并确定2名具体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执法职责,落实了执法责任,实行执法公示。铁岭县平顶堡镇、西丰县振兴镇等乡(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把镇政府及站、办、所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程序制成公示板向群众公示。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素质。银州区龙山乡政府举办了农村政策法律培训班,培训乡、村干部和执法人员200余人。许多乡(镇)也都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了培训工作,提高了乡、村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四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一些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了新的工作机制。铁岭县平顶堡镇建立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由镇政府领导主持会议,总结上月执法工作情况,提出本月执法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每月最后一周由人大主席团,镇法制办负责对当月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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