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不断加强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在市级机关削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经过认真清理均压缩50%以上。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也基本到位。银州区政府将原有的165项行政审批项目削减到78项,减少了52.7%。调兵山市在服务中心设立财政预算外资金收缴窗口,对各部门的审批收费实行收缴分离。市水利局5项收费项目和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各单位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既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人民群众,也为招商引资提供了绿色通道。
(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根据《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1.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市、县两级政府都加快了政府网站和单位网站的建立。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发布的文件、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和举报监督方式等在网上公布。有的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大型灯箱、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基本做到了“阳光操作”。
2.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征询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制度。昌图县、开原市的政府常务会议都邀请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参加,对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都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了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制度。市政府《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办法》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越来越注重依法决策,各县(市)区政府实行了法制办主任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政府领导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对于涉法问题提出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制办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今年上半年,银州区政府法制办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14件;调兵山市政府强化了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大多数部门也都注重发挥法制科室的作用。市审计局凡重大决策都经法制科前置审查,涉法文件法制科科长不出具意见、不签字,局领导不签发,保证了行政决策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