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供电设施
5.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5.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达到100Lx,除柜台上方设有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5.2.3 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电源插座。
5.3 通风设施
5.3.1 菜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条件。
5.3.2 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在1500㎡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以上每增加100㎡,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5.4 公共设施
5.4.1 菜市场应设置不低于CJJ1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
5.4.2 公共厕所要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5.5 柜台设置
5.5.1 菜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柜面及边沿挡水凸边宜用不锈钢或面砖材料制作。
5.5.2 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m~0.8m。
5.5.3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
5.5.4 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5.5.5 柜台外侧可设置不锈钢栏杆。
5.5.6 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或在柜台上方统一位置设置电子秤不锈钢架,电子秤不锈钢架高于柜台20cm~25cm。
5.6 垃圾处理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
5.7 消防安全
5.7.1 防火设施应符合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7.2 菜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5.7.3 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内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5.8 冷藏保鲜设备
5.8.1 销售冷冻冷藏食品应配备冷柜。
5.8.2 经营生鲜肉类、豆制品、半制成品应配备18℃以下冷柜。
5.8.3 经营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冰台。
5.8.4 菜市场应创造条件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