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我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要求,现将我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力提高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逐步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等部门。
二、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协同单位:市编办、市监委等部门。
三、进一步推动和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明确和完善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市编办
协同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
四、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为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重大项目投资的投资者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五、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严格清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同单位:市监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
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同单位:市监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
七、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府研究室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等部门。
八、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政务大厅及其他方式的“窗口式”办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