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事项,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对来电人进行电话反馈,征求其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学习培训制度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市热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交流;每季度组织网络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创新工作。
四、监督检查制度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实行网络联动单位内部监督、政府便民热线直接监督、行政效能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办法。
(一)网络联动单位内部监督。各部门建立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受理、办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交办事项的及时办理。
(二)政府便民热线直接监督。通过催办、督办、重办、调阅相关资料、检查各部门单位受理、办理情况以及回访来电人等多种方式,实现对网络联动单位的直接监督。
(三)行政效能监督。市监委行政效能监督投诉中心对便民热线运行情况全程监控,对投诉、举报,按规定查处。
(四)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热线受理事项,各相关单位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按时办结率、催办率、重办率、市民满意程度等信息,及时在热线网站公布,每月在新闻媒体公布。未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误导来电人的,催办两次仍未办理的,由于主观原因重办两次市民仍然不满意的,在《工作简报》上通报批评;影响重大的事项,联合新闻媒体追踪报道。
五、工作考核制度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每季度自我检查一次,每半年总结一次,年终全面考核。
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依据办理事项的办结率、及时办结率、催办率、重办率、服务对象满意率、专线电话接线率等指标对网络联动单位进行年终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不执行指令性联动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办结率=办结事项数量÷转办事项数量×100%;
及时办结率=按时办结事项数量÷转办事项数量×100%;
催办率=催办次数÷转办事项数量×100%;
重办率=重办次数÷转办事项数量×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服务对象满意的办结事项数量÷已办结事项数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