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开展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活动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2006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我市开展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统领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和师生和谐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校师生、家长和社区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开展。
二、目标任务
师生和校园安全、健康,各项规章制度和机构基本完善,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学生在校违法犯罪率保持为零;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学校成为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