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的决定
(云政发[2006]17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06年9月在昭通市成功举办。本届民族运动会是我省历史上比赛项目最多、参赛范围最广、赛事规模最大、竞技表演水平较高的一次民族运动会。省第八届民族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全省多姿多彩的民族体育文化,展示了全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边疆安宁、社会进步的大好局面。在筹办及赛会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本届民族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做了大量工作。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省民族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民委等3个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省委宣传部宣教处等12个作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全省民族体育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名单
一、特别贡献奖单位(3个)
昭通市人民政府
省民委
省体育局
二、贡献奖单位(12个)
昭阳区人民政府
昭通市民宗局
昭通市文体局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
省民委文化教育处
省体育局群体处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云南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