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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监管职责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违法行为。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包括前店后厂形式的企业)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对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将小作坊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卫生部门。
  (四)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对小作坊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进行评价审核,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将小作坊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五)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和参与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违法行为、食品食物中毒事故,打击阻碍国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保障。
  四、监管措施
  (一)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实行食品安全问责制,即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权责,食品小作坊负首责,全面有效监管。
  (二)建立四网一体管理机制
  1、政府联动网。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领导下,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市、县、乡三级政府层层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生产责任书,列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程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在组织上和制度上予以保障。
  2、部门互动网。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小作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实行部门内部层级负责制。以乡镇(街办)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五定(定区域、定企业、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
  定期向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小作坊监督和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黑窝点”情况。
  3、企业自律网。小作坊要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生产销售承诺》,把好原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并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销售要限定区域,规范经营,杜绝违法生产销售行为。
  4、社会监督网。新闻媒体要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百姓安全消费。各中小学校和居民社区、村委会要推选出热心公众事业、关心食品质量的信息员和协办员,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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