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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慈善活动的通知

  组 长:潘保欢
  副组长:马皖东 闫晓安 班兵
  工作任务:
  制定万名志愿者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起草万名志愿者送温暖活动倡议书;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工作和宣传报道,统计、总结工作。
  6、慈善活动日启动仪式组织组
  组 长:安龙柱
  副组长:鲁恺王成庆
  工作任务:
  制定慈善救助活动日启动仪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启动仪式有关事宜;根据民政局提供的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五保户情况,组织安排4000袋白面分发到3869户五保户;活动结束后起草总结报告,并附发放情况签名册反馈捐赠人。
  四、募捐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捐赠原则:坚持自愿原则;多捐少捐不限,重在参与。
  (二)捐赠范围:
  1、参加“十百千万”慈善捐赠的单位和个人;
  2、其他社会各界自愿参加捐赠的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标准:
  慈善捐赠为1月21日当天的纯利润。
  本次活动日安排接收的捐赠为人民币或外币(物资接收另行安排)。全部用于太原市慈善总会专项慈善救助和扶贫济困,救危解难项目。
  五、捐赠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举办慈善活动日的目的意义,为开展慈善献爱心社会募捐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在全市营造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对所有参加慈善献爱心社会募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市慈善总会在太原慈善网“慈善捐赠榜”进行宣传。并建立太原市慈善捐赠信息库,将社会各界的捐赠情况向社会发布,供捐赠人与社会各界查询。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定参加募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家家奉献爱,人人献爱心,圆满完成任务。要做好捐款单位和人员登记和统计汇总工作,上缴捐款时必须附单位或个人捐款数额(带3.5软盘或U盘)报市领导组,由市慈善总会建立“太原市慈善捐赠数据库”和“太原市慈善排行榜”,向社会公布捐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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