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严格按照《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必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及居民满意测评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表彰奖励;不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消其资格。
四、建设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1、房屋和科室设置。
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床位的每增加一张床位相应增加3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房屋设置要布局合理,环境温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无障碍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要严格按照《基本标准》合理设置。
2、卫技人员配置。
按照精干效能原则,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设置卫生技术专业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3、设备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必须按照《基本标准》要求,配置必需的医疗设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设置
根据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促进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服务功能要求,在省城大中型医院建立11个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建管、计生、财政、编制、教育、民政、人事、劳动保障、规划、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太原市社区卫生服务领导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任主任。领导组职责为: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审议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