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城镇增加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平均每年新增10万人以上,到2010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例下降到30%以内(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对城乡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13万人次以上(其中,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复转退军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60万人次以上,创业培训3万人以上;对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全社会总体上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基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共同参与分配的格局,规范分配秩序和分配行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体系和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网格化”动态监管,劳动仲裁实体化,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到“十一五”末,全市企业职工(含农民工)劳动合同实现全覆盖。
城乡劳动者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十一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新增参保10万人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每年新增参保扩面速度在20%以上,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到2010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就业人员。探索试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互助医疗两项制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保障水平,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0%以上;018岁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少儿互助医疗达到85%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困难救助制度覆盖城乡所有贫困人口。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专栏二
“十一五”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完成数1.第一产业就业结构比例%<302.二、三产业就业结构比例%>703.平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年104.城镇登记失业率%≤45.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万人/年106.就业培训万人次607.创业培训万人次38.对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万人次1509.企业职工(含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覆盖10.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新增参保万人1011.综合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年均增长20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9013. 0-18岁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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