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京人发[2007]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加速培养我市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进首都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京人发〔200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人选主要从已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你单位的市级工程人选名单见附件1)。
近年来的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中,尚未入选市级工程人选、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可一并推荐上报。
二、选拔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条件是: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
2007年国家级工程人选的选拔数量为500名左右,人事部规定我市推荐上报国家级工程人选推荐人选的数量不超过20人。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及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具体推荐数量不做预先规定。
四、选拔程序
(一)各单位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名单,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市人事局。
(二)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拟定国家级工程人选推荐人选名单。
(三)市人事局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对拟定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国家级工程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并报送人事部。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开展人选选拔工作情况综合报告1份。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8份。《登记表》电子版文件;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
3、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主要包括:“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的证明、“代表论文和著作”及其他能够证明推荐人选水平、业绩的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登记表》(可从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统一使用Word软件制作,不要做精装、塑封等装饰。
2、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无该软件的单位可到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统一录入数据。
3、《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代表论文和著作”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代表著作只需提交封面及目录,代表论文提交登载刊物的封面及目录;附加证明材料请按“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代表论文和著作”、其他材料的顺序独立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
4、除《登记表》所需填写的内容外,若有其他重要材料需要提交,填报时所用的篇幅不要超过A4纸一页,且需与《登记表》装订在一起。
5、所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