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免税
3.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4.县(市)区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批复结案
5.联运代理服务的经营资格及业务范围
6.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省级)
(五)转移审核事项(1项)
全市机电产品进口
(六)取消审批事项(43项)
1.工业企业停产整顿
2.电力统一分配
3.省级以上审批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4.集体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权和确认权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6.保健食品发放标准
7.未成年工上岗证发放
8.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9.加班加点综合评定工时标准
10.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确认
11.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
12.指导企业做好划型申报工作
13.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4.企业管理先进单位评比
15.国家计划内企业兼并破产
16.国家计划外企业兼并破产
1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18.省级优秀新产品奖评审
19.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改造
20.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变更
21.冶金产品生产许可证
22.企业新产品开发
23.资产出租、出售、转让
24.技术开发计划鉴定、等级鉴定
25.产品标准
26.国有资产盘亏、盘盈、损毁、报废
27.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28.职工因病、因工致残等级鉴定
29.自然科学学会
30.厂长离任审计
31.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奖励比例限额
32.工作人员工资、各项补贴等
33.职工退休
3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
35.技术改造项目
36.基本建设项目
37.新、改、扩建水泥生产企业散装设施
38.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
39.市级及省纺织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40.纺织企业出口自营权
41.集体工商企业设立
42.养老金和下岗生活费发放
43.按劳动计划录用职工
三、市教育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5项)
1.中小学学生用书
2.职业高中设立
3.社会力量办学
4.幼儿园的设立
5.职业高中(职专)及市属普通中专学校专业设置变更
(二)保留审核事项(3项)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实施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设置(高等教育函授工作站)
3.职高(职专)招生计划
(三)保留核准事项(5项)
1.高中(含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高中(职业高中)、市直初中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3.学籍管理
(1)各类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专)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证书资格
5.教育招生广告
(四)取消审批事项(3项)
1.中小学特长班审批
2.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三好班级审批
3.单科竞赛审批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2项)
1.市级科技项目及经费
2.全市科技成果鉴定
3.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4.市级科学技术奖励
5.民营科技企业设立
6.市直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研究院(所、站、中心)设立
7.市直单位技术合同
8.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及台址选择,无线电台(站)频率指配
9.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
10.信息网络(电脑网络、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规划与管理
11.市属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
12.国际互联网内域名代理机构
(二)保留审核事项(16项)
1.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设立
3.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推广中心
4.申报进口科学仪器
5.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预、决算,科技三项费预、决算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7.推荐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产业基地
8.向省、国家申请参加科技进步考核、科技进步先进市和县(市)区
9.邀请外国人来华从事科技合作交流
10.省级科技成果和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
11.科技成果保密和技术出口项目保密
12.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地方管理重点项目
13.科技出国考察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学技术会议和展览会
14.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
1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源认证
16.计算机应用开发与推广项目
(三)保留核准事项(1项)
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
(四)保留备案事项(3项)
1.市级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推广研究中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上级无委会指配的频率、频段在我市使用的无线电设备
3.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
(五)取消审核事项(3项)
1.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
2.软件企业认定
3.软件产品认定
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一)保留审批事项(19项)
1.城市各类建设用地规划(包括临时用地)
2.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
3.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临街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
5.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6.对路面有损害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7.挖掘城市道路
8.接设排水管道、挖掘排水设施
9.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
10.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改变立面,拆改承重墙、供暖管道、燃气管道,搭建构筑物
11.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阅报栏、指路标志牌、橱窗、画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标志性设施,在城市公共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12.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雕塑
13.风景区内建设项目
14.风景区内各类服务项目
15.液化石油气建设项目
16.城市房屋拆迁
17.新建住宅小区项目
18.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属建设单位或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1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保留审核事项(22项)
1.城市燃气企业资质
2.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
3.城市供水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