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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决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5日)废止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决定
(铁政发[20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共1133项,其中保留803项,取消303项,下放22项,转移5项。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目录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

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目录

  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保留审批事项(9项)
  1.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及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竣工验收、发放投资许可证
  2.限额以下和受省委托的基本建设项目
  3.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指标
  4.双燃料汽车改装厂及加气站建设
  5.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6.节能及新能源项目
  7.地方交通基础建设项目
  8.国有企业的设立、分立
  9.新建消费品市场项目
  (二)保留审核事项(17项)
  1.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需省、国家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2.发行企业债券
  3.国家安排的粮食、棉花、食糖仓储设施及“菜篮子”等专项投资项目
  4.成品油市场及加油站规划与项目
  5.公路养路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路客、货运输附加费等政府性交通、能源建设资金计划
  6.全省道路收费还贷项目及收费站设立调整
  7.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8.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9.软件企业认定
  1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11.国家互联网政府类域名管理
  12.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
  13.利用国外各类贷款项目
  14.境外投资项目
  15.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企业进口设备免税
  16.三资企业项目向省和国家申报中方担保项下境外融资指标
  17.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羊毛、天然橡胶等6种农产品进出口商品配额的分配和发放
  (三)保留备案事项(1项)
  国外贷款管理信息系统
  (四)转移审批事项(4项)
  1.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等再生资源企业资格
  2. 颁发废金属运输出市《准运证》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格年审
  4.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企业资格
  (五)取消审批事项(9项)
  1.公路养路费收支计划下达
  2.企业集团成立
  3.建设用地计划下达
  4.市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
  5.机电产品出口优惠贷款
  6.进出口物资配额的管理(六种特殊农产品除外)
  7.新成立能源交通全民所有制企业审批
  8.建筑企业审批
  9.报废汽车更新补贴优惠证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保留审批事项(14)项
  1.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
  2.限额内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
  3.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改革
  4.道口事故处理
  5.电力设施保护
  6.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安全资格
  7.采掘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资格
  8.非煤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资格
  9.矿井安全生产资格
  10.危险厂房改造
  1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认证,企业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
  12.市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1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投放
  14.缴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二)保留审核事项(32项)
  1.城镇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界定
  2.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3.节能综合利用工业环保治理技术改造
  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
  5.环保设备(产品)初审申报
  6.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初审申报
  7.全市典当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
  8.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资格
  9.限额以上技改项目
  10.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
  1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
  12.节能监测机构设立
  13.限额以上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
  1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证和定点销售证
  15.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安全资格
  16.特种设备检验、安全培训机构资格
  17.剧毒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改建
  18.采掘工程施工单位、非煤露天矿厂(场)、尾矿库施工企业、特种环境作业安全生产资格
  19.矿井安全生产资格
  20.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批复结案
  2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2.地方铁路钢轨报废
  23.中草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24.全市饮料、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
  25.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生产许可证
  26.煤炭经营资格证
  27.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28.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
  29.企业人员出国
  30.监控化学品进出口
  31.各类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新、改、扩建项目和老装置拆除
  3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三)保留核准事项(17项)
  1.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批复结案
  2.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4.外埠进入本市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安全资格
  5.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竣工,地铁客货运代办服务,工电维修项目
  6.全市进网作业的电工资格认定
  7.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和年审
  8.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证监督管理
  9. 食品广告、宣传品准印证
  10.年产10万吨以下的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
  11.开办年产30万吨以下地方煤矿
  12.地方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采矿设计
  13.矿井停办及关闭
  14.开采有煤和瓦斯突出煤层及启封火区制定的安全措施
  15.新建、改造、扩建大型用能设备
  16.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
  17.缴纳散装水泥发展基金
  (四)保留备案事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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