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市管医疗机构设置
2.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执业许可证
(二)保留审核事项(16项)
1.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资格
2.医疗广告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
4.外国医疗团体、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
5.特殊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卫生许可证发放
6.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在省内生产、经营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证,在国内生产、经营或引进生产国外进口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卫生许可证
8.保健用品产品
9.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涉水产品等产品
10.食品广告
11.新建、改造、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卫生学审查及评价
12.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13.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
14.医疗设备配置
15.开展中级遗传诊断、产前诊断、初级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16.红十字医院、血站命名
(三)保留核准事项(6项)
1.执业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市管的新建、改造、扩建企业工程项目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卫生学审查,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卫生学审查
4.婚前医学检查技术考核合格证、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节育技术服务合格证
5.市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食品广告证明
6.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市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十五、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 县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
2.政策性特殊情况生育指标
(二)保留审核事项(2项)
1.计划生育新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资格证
2.申报市政府奖励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保留核准事项(1项)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十六、市体育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保留审核事项(1项)
运动枪支销毁
(三)保留核准事项(1项)
市级经营性比赛
二十七、市环境保护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厂址选择环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
2.使用锅炉的环保
(二)保留审核事项(2项)
1.进口固体废物环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
(三)保留核准事项(3项)
1.夜间建筑施工环保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前置
3.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
(四)保留备案事项(2项)
1.县级环保局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2.建立县级自然保护区
二十八、市统计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3项)
1.市直部门归口管理的行业性统计调查项目、中省直部门和企业集团制发统计调查项目
2.市直部门公布其归口管理的行业性统计资料
3.新闻、出版单位需要发表尚未公布的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二)保留审核事项(7项)
1.涉外社会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许可证发放、民间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
2.统计上岗证、统计检查员证
3.国家统计调查证和国家普查员证
4.统计登记证发放与年检
5.县级统计部门发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资料
6.统计信息服务机构设立资格
7.采集的基层单位统计资料和有关综合部门汇总上报的统计资料审核及评估论证
二十九、市粮食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3项)
1.建立市、县(市)区属粮食批发企业资格
2. 直接入市收购企业资格
3.设立市级粮食储备库
(二)保留审核事项(2项)
1.上报国家和省级粮食储备库
2.设立粮食购销企业和以粮食为原粮的加工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