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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决定[失效]

  3.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汽车配件经销业年度审验
  4.汽车二级维护定点厂年度审验
  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证》年审
  6.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登记、安全配员证、船员证、适认证书
  7.出租车管理处对人力三轮车《营运证》年审
  8.县、乡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开工
  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证
  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11.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辆从业资格证
  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员准教证
  13.铁岭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运价
  十七、市水利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取水许可
  2.在市管河道及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
  3.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种工程建设方案及挖砂、采石、占河等各类活动
  4.水土保持方案
  (二)保留审核事项(2项)
  1.省审批取水许可
  2.市、县(市)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三)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市管水域纳污能力
  2.发放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五等)证书
  3.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4.水产养殖使用证
  十八、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一)保留审批项目(3项)
  1.种子调运手续、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农药经营资格证、产地检疫证及调运检疫证
  3.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果树种苗质量合格证
  (二)保留审核项目(5项)
  1.发放蚕种生产许可证、蚕种经营许可证、蚕种质量合格证
  2.涉农性收费项目
  3.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农村审计机构的人员资格认定
  4.农业污染整治区、对农业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的报告及向农业用地倾倒、弃置、堆存固体废弃物
  5.肥料登记
  (三)保留核准事项(2项)
  1.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管理
  2.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出售和收购
  (四)保留备案事项(2项)
  1.向国外提供(交换)出售蚕品种资源、进出口蚕种
  2.种子经营设立分支机构
  十九、市林业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集体森林卫生伐,集体公益林(含天然林)和特殊原因林木采伐
  2.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转让,临时占用林地
  3.国有森林主伐(更新伐),国有森林分定向培育采伐
  4.国有森林卫生伐,国有天然林、公益林和特殊原因林木采伐
  (二)保留审核事项(13项)
  1.木材检查站设立
  2.征占用林地
  3.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4.林木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
  5.林木种子调运
  6.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携带、邮寄
  7.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
  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利用
  1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
  11.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采集
  12.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
  13.分项林木采伐限额串用
  (三)保留核准事项(5项)
  1.发生病虫害林进行卫生抚育
  2.省内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证明
  3.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省内运输、携带、邮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和利用
  4.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明(含木炭)
  5.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二十、市畜牧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动物防疫组织资格认证
  (二)保留审核事项(5项)
  1.兽医、饲料生产企业许可证
  2.大型动物饲养场自购预防兽医用生物制品的资格
  3.兽药批发许可证
  4.动物诊疗许可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新建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
  5.兽医监督员、动物防疫监督员、种畜禽监督员、检疫员资格
  (三)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兽医执业注册、兽药经营人员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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