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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建立统一高效救助指挥中心意见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建立统一高效救助指挥中心意见的通知
(铁政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建立统一高效救助指挥中心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建立统一高效救助指挥中心的意见

  为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综合执政能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04年1月1 9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由公安、工商、城建、房产、卫生、供水、供电、供热等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社会服务救助工作,成立了以市公安局110、122、119“三台合一”报警指挥系统为基础,“多台合一、集中接警、统一指挥”的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参加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各单位的积极努力,每年为群众解决跑水、停电、煤气抢修、病人急救等服务工作两千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服务救助工作和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救助指挥中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服务救助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城市社会服务救助工作,是推动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紧急事件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今年9月底前,成立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依托当地公安机关资源,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城市救助指挥机构和运行模式。

  三、建立和健全社会服务救助方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今年8月底前,出台操作性强的社会服务救助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四、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积极受理群众报警,做好社会服务救助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紧急求助报警的先期处置,为党和政府当好参谋。

  五、加强对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的支持与投入。各县(市)、区政府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的建设要具有“三台合一”和“多台合一”功能,能够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一个指挥平台下的“集中接警、统一指挥、服务群众”的目标。同时,在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的建设上要高起点、高标准、低投入,并且市、县两级指挥中心的技术标准要统一,还要具备110接处警系统、无线通讯系统、录音录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功能,实现市、县两级指挥中心的联网运行。各县(市)、区政府要保证社会服务救助指挥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救护、救助、防护、通信等设备及时投入,对参与社会服务救助工作人员,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这支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积极性,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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