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8年底前,全市80%的城市社区设置消防服务站和公共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设报警电话、应急照明手电筒,2010年底全部建成。
(4)2006-2008年,实现消防站每年新增至少2辆消防车,并于2007年给予亚龙湾消防站再新增1辆举高消防车;2008年,我市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达到应配数的100%。
4.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1)2006年前,完成我市消防部队公安三级网建设,实现从我市各级消防部队到省消防指挥中心的计算机专线联网。
(2)2007年底前,建立健全消防地理信息、气象、消防实力、灭火救援器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各类火灾与灾害事故特性、危险化学品、灭火救援战术技术、灭火救援作战纪录、训练模拟等数据库建设;2008年,安装完成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现“110、119、120”资源信息共享。
(二)火灾预防体系建设
1.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
(1)2007年,各级政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以及骨干企业、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加强对“六小”单位的监控力度,控制火灾数量。
(2)2008年前,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评价、公示、整改责任、挂牌督办和立、销案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
2.健全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1)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2010年前,全市社区街道100%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包括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等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制度开展情况、火灾记录等各类档案。
(2)完善农村义务消防组织网络。2010年底前,60%的村镇建设义务消防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装备,市政供水管网不完善的,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储水缸;2008年,100%自然村设立消防工作组,确定1-2名专兼职消防协管员。
(3)加强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作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对辖区“六小”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设置片区专、兼职消防民警,建立“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消防监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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