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保障机制。在全市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民警驻社区、驻村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各级政府要把警务室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每个社区建一个警务室,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农村原则上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设置一个警务室。警务室的日常办公经费和维护费,分别由市、县、乡财政列支解决。
四、建立“社会人”管理机制。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处于无组织、无管理状态,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易于产生违法犯罪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要以社区和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结合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成立以公安机关为主,司法、民政、劳动保障、房产、工商、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管理机构,建立制度,切实做好“社会人”的普查登记、法制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困难救助、权益保障等管理工作。同时,对其中有违法犯罪可能的人员要落实帮教和监控措施,实现对“社会人”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完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社区和农村警务室要认真开展暂住人口登记、核发暂住证工作。旅店业要严格执行身份证实名登记、输入微机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管理制度。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单位或个人,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房产管理部门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数据,配合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和治安管理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持有暂住证的暂住人口,在职业培训、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各相关部门在管理中要做好服务工作。对于不按规定登记出租房屋或对出租房屋发生治安问题负有责任的房屋产权人,以及违反住宿登记制度的旅店业主,公安机关要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六、建立校园平安保障机制。建立由公安机关牵头,教育、文化、卫生、工商、交通、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维护校园平安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公安部《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确保下一代的生命安全。校园平安保障是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长期不懈地抓好,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公共福利转移支付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