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差距,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十六)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卫生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订推动中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牵头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价格部门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人事部门负责完善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和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十七)履行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参照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形式,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促进社区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