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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把清理工作纳入纠风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各部门要围绕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研究提出具体的清理措施。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针对清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对策建议,随时沟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促,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二)明确工作方针,注重规范。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防止一边清理一边继续大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各地、各部门以及具有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正在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停止,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监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制度措施。

  (三)突出清理重点,上下联动。清理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突出4个重点:一是省级各部门。二是全省性社团组织。三是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四是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省级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带头清理、带头规范、带头实现预期目标,同时还要抓好本系统的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纠正。

  (五)把握舆论导向,搞好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参与清理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注意抓住反面典型案例作深层次报道,确保清理工作健康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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