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新建、改建公路的两侧建筑控制区,应当自公路规划批准之日起多少日内,由谁划定,并予以公告?
答:《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新建、改建公路的两侧建筑控制区,应当自公路规划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予以公告。
72、《条例》规定建筑控制区内土地的原所有权不变,那么原使用权有何变化?
答:《
公路法》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根据此规定,建筑控制区内土地的原使用权受到了部分限制。
73、什么是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答: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是指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水泥、砖、木、石及其他耐久性材料构筑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各种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74、什么是隔离栅?
答:隔离栅是以金属网片绷紧在支撑结构上的栅栏,用以阻止人畜进入公路界。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两侧均应设隔离栅,以防止非法侵占公路用地。
75、什么是非公路标志?
答:非公路标志是指除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公路标志以外的指路牌、地名牌、厂(店)名牌、宣传牌、广告牌、龙门架、霓红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和其他标牌设施等。
76、什么是平面交叉?
答:平面交叉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在同一高程上的交叉。
77、除从事《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等设施行为的以外,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从事什么行为,还应当征得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
答: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原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需要改建、扩建的,还应当征得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
78、有《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第(二)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第(三)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等设施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79、有《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等设施,以及第(四)项在大中型公路桥梁1000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建设浮桥、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以及修建影响或者危及桥梁安全设施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80、有《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书和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申请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理由;
(2)行驶路线及时间;
(3)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
(4)补偿数额。
81、有《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理由;
(2)标志的内容;
(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4)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82、有《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行为的,应当事先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申请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3)施工期限;
(4)安全保障措施。
83、《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已经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的路政管理,作了什么规定?
答:《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路政管理,相关部门在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再审批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抢种农作物。对非法抢建、抢种的,当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清除,不予补偿。
84、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