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深化退伍安置工作改革,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完成了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金,保证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取得新进展,拟订了我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完成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患精神病的退役军人评残工作,分别批准办理残疾军人证1100人、2451人。《
河南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以省政府令第101号形式颁布,将于2007年2月1日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妥善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全省80356名历年未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或上岗问题基本解决。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省共接收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45009人,应在城镇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0476人,年底前完成了安置任务。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全省158个县(市、区)开展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全省自谋职业率达到30.7%,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5%的目标。
超额完成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任务。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组织军休干部开展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军休所基础设施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军休服务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活动,“双援建”活动成效显著,受到全国双拥办、济南军区、济南军区空军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全省有4个先进单位、4个先进个人受到全国双拥办等的表彰。组织复员退伍军人开展“珍惜荣誉、发扬传统、构建和谐、创立新功”活动。在全省开展向吴新芬学习活动。协助部队搞好在我省的军事演习。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来信来访工作,避免了大规模的来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 依法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行业性、公益性、文化类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制定下发了《河南省重点培育100个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实施意见》。全省登记民间组织2427个,其中行业协会344个、公益性、文化类民间组织185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31个。二是强化对民间组织的服务管理。健全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和特殊行业民间组织实地考察及事后监督管理措施,草拟了《河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草案)》和《河南省民间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主题公益活动,提高其社会公信力。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