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推进和谐首府建设,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努力扩大就业。关注市场就业机制的完善,关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信用社区”活动。关注公益性岗位开发。关注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关注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关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关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关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关注社会医疗救助的发展。关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的有关问题。关注城市低保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关注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关注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关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监管工作。
(三)坚持科教兴市战略。关注培育创新型企业情况,重点关注生物制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工程。关注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关注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关注“科技入户工程”、“人才工程”。关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执行情况。关注中小学布局的规划和调整。关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关注职业教育发展。关注各类民办学校的发展。关注民汉合校的管理。关注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关注教育“阳光工程”校务公开的实施。关注教育乱收费的整治。
(四)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注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的发展,关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关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关注城乡医疗资源的整合。关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关注医疗机构和医药市场监管。关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关注医疗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关注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重大疫情的防治。关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五)推进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关注乌鲁木齐大剧院、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等大型文化设施和区(县)、社区文化场馆的建设。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关注边疆文化长廊的建设。关注文物抢救和保护工作,《乌鲁木齐文物保护工作整体规划》的制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关注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关注“体育进社区”活动。关注备战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情况。关注妇女儿童、计划生育、人防、地震、气象、爱国卫生、档案管理、史志编纂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关注新型城市社区管理体系的构建。关注“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关注社区建设、社区资源整合方面的经验。关注“村改居”转制社区建设工作。关注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