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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军区关于深入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的意见

  (二)责任分工。总体上由省政府提出造林需求,省军区计划安排兵力,地方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保障,军地联合组织实施。具体是,省林业厅负责提出植树造林需求计划,并提供苗木保障;省水利厅负责在气候环境比较干旱的地区打井,建造水利配套设施;省交通厅负责在造林区域需要修路的地段修整道路;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拨付及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农业、粮食、国土资源、农电、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在有关经费、物资和政策帮扶等方面提供支持。各市(州)要积极支持配合,并负责做好植树造林后期管护工作。省军区根据省造林规划,负责计划安排兵力和组织实施,并承担兵员的误工补贴、伙食补助、车辆征集、油料保障、野外宿营设施等费用筹集任务。

  (三)建设规模。“万亩民兵林”活动以西部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为重点,本着属地就近集团用兵、异地机动支援的原则,适当扩大造林范围,保证每年动用兵力5000人左右、年均万余亩的造林规模。经过3到5年建设,力争在西部地区形成多片“万亩民兵林”基地。“万亩民兵林”工程实施方案由省林业厅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下发。

  三、切实加强对“万亩民兵林”活动的组织领导

  “万亩民兵林”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军地双方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万亩民兵林”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万亩民兵林”活动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为切实加强对“万亩民兵林”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省军区分管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副司令员任组长,军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万亩民兵林”活动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划决策和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纳入发展规划。要把“万亩民兵林”活动纳入全省生态省治理、创建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万亩民兵林”活动规划,做到科学设计、合理安排、长期建设、持续发展。各地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活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万亩民兵林”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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