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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协调联系,做好专家教授的聘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到课听讲。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7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提高执政兴国本领以及加快建设学习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系统浓厚的学习氛围。现制定2007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全面建设“文化大市”、“平安宁波”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经济、管理、法律等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经济建设、行政管理理论水平和法律等各方面知识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的政府领导班子。
  二、学习内容
  主要安排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经济管理、政府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具有前瞻性、探讨性的新理论、新知识(具体学习内容详见附件)。
  三、参加人员
  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各县(市)、区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其他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
  四、组织方法
  市政府学习会一般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的形式。原则上每两月安排一次,每次一个专题。
  五、学习要求
  (一)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表率。
  (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准时到课,认真做好笔记,力求学有所获、读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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