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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七)具有驻外经商机构对项目的书面确认文件。

  第六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内容

  (一)支持纺织行业实施技术创新,对纺织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的研发、自主品牌建设等给予扶持。重点支持纺织行业或企业产品与技术研发,高新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质量监测和标准制定,品牌建设与推广,信息提供和管理人员培训,现代物流和纺织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省内企业在境外建设或参与建设的海外工业园区。海外纺织工业园区是指省内企业在境外建设或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纺织企业集群,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加工、工业园区,以引导和吸引国内纺织企业进入该区投资办厂。具体资助内容:

  对建区企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贷款利息、园区项目的招投标、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勘察设计费;区内建设用地的租赁或购置,土地平整,水、电、气、道路、通讯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项目合同公证费和工程质量监理费;项目海外保险费;其他直接用于园区建设的费用等。

  (三)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单个项目中方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美元。具体资助内容:

  1、纺织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前期费用指项目在所在国注册(登记)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评估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翻译费等。

  2、对纺织企业在境外投资租赁或购置土地、公共设施建设、高新技术装备研发、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品牌推广等费用。

  3、纺织企业为境外投资项目投保的境外投资保险保费。

  4、“走出去”的境外纺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场地租赁、高级服装面料设计人员聘请、购买国外先进研发成果和设计成果等相关资料费用、收购国外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等费用。

  5、纺织企业境外项目商标注册、产品认证费用。

  6、纺织企业境外项目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进行的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等。

  (四)鼓励和支持中介组织或龙头企业组织引导省内纺织企业“走出去”。具体资助内容:

  1、中介组织或龙头企业创建纺织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服务网站的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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