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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健〔2007〕4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加强我省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提高保健食品监管的效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的工作十分迫切。因此,各市局在做好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应按统一要求做好建库的具体工作。
  一、省局负责建立全省保健食品品种的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并定期更新,供全省监管工作共享。各市局负责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所提交资料的核对、上报和留档等工作,并可视情况建立各自辖区内的子数据库。
  二、数据库所涉及产品范围为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在广东省境内的保健食品品种。各市局应按《广东省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资料项目要求》(详见附件),收集辖区内保健食品品种的相关资料,并于2007年7月31日前上报省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建库以后,各市局应按要求每季度上报一次更新及变更的数据。
  三、此项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有关资料信息。
  四、此项工作不收取费用。
  五、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省局保健品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栋020-37886253,林淑英020-37886089。传真:020-37885324。

  附件:1、广东省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资料项目及要求

  2、数据库申报资料模板(略)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资料项目及要求

  一、数据库资料项目:
  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签数据库填报表》
  2.产品配方(含配方量);
  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详细说明;
  4.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复印件(含成品及原辅料标准),已生产的品种应提交备案后的标准,未生产的提交注册时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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