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07]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大做强劳务经济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发展劳务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进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由于我省耕地承载人口多,单纯依靠种粮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有限,因此,逐步把 大量富余劳动力从土地和种植业中分离出来,外出务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劳动力转移,可以为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农民进城务工,有利于更新观念,增长见识,提高素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镇有序转移,对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也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步骤,是当前解决我省“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选择和突破口。
(二)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备有利条件。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劳务输出规模已达到290万人,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收入逐年增加。但是,我省劳务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存在输出总量不大、外出就业时间短、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结构不合理、农民劳动时间大量空闲等问题,特别是在农民劳务收入方面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我省农闲时间长,农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发展劳务经济具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发展劳务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技能培训为支撑,坚持城镇就业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就地就近转移与劳务输出、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流动有序、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劳务经济发展新机制,优化劳务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