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举实施阶段
依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换届选举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组织选举工作。要做好10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搞好选民登记。在选民登记中,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做到选民登记不错、不漏、不重,确保选民登记数字准确,并及时下发选民证。二是实行差额选举。正式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的候选人时,必须多于应选人数,实施差额选举。三是统一选票样式。按《吉林省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要求,确定选票样式。四是竞选演讲。投票选举前,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五是设定投票截止时间。投票选举前要并向村民公布。六是集中投票。设中心会场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禁止设立流动票箱投票。七是选民投票时,要动员选民亲自投票。代他人投票仅限1人委托,并有书面委托书。八是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表达意志。九是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十是选举结果公布后,要当场向当选者颁发当选证书,依法认定。
(三)建章立制阶段
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产生后,要依法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和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分工,保证交接顺利。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要结合实际,依法修订完善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和制定3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依法组织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推选和村民小组的选举工作。做好落选村委会成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
选举工作结束后,村委会要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和统计报表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各乡(镇)、街道普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接受省和市的检查。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依法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民主自治。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每个选举环节都要依法办事。市政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和村检查指导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