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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考核表彰的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考核表彰的通报
(闽经贸能源〔2007〕151号)


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

  2006年,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较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6年煤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闽政文〔2006〕112号)及我委《关于下达2006年度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6〕329号),经考核评定,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龙岩市煤炭管理局分获前三名,评为2006年度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责任先进单位;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南平市经贸局评为2006年度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责任合格单位。根据考核办法,被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和合格的单位,可在各单位安全专项费用中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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